据了解,目前洛阳市已实现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6.05%。全市构建“县级政府主导+专业公司建设运维+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的治理体系,12个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制定专项规划,实现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临近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基本实现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与此同时,洛阳市积极做好污水设施建设管护全过程监管,对20吨以上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监督性监测。在居住集中的中心村联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在人口较少的村庄推广建设“大三格”、小型湿地、氧化塘等,力争做到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生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