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设方面,我市将持续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地下水管控目标任务,并持续深化实施江河流域水量分配,进一步明确跨县级以上行政区江河水量分配目标计划。结合相关行业规划、重大产业和项目布局、各类开发区和新区规划等,各县(市、区)将切实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此外,我市将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水资源刚性约束论证和审查,以流域水量分配、用水总量控制、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生态流量管控、地下水管理、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等为重点,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展2023年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并组织做好2023年度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专项工作。
在严格取用水监管方面,全市各级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将严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关,加大取用水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综合采取“网上巡检”、专项检查等措施,加大对取水户取用水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与此同时,大力推进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2023年底前全市规模以上取水口100%实现在线计量,取水户完成“一口一表”确认,并大力推进智慧水利水资源管理应用。着力解决农业用水计量难问题,针对小型灌区和潮排潮灌灌区农业用水、鱼塘补水、灌溉机井采取“以电折水”,并落实该类灌区用水量及鱼塘补水量推算技术指引,科学核算农业用水量。
在加强水资源保护方面,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制定重点河湖落实生态流量目标保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先行先试工作。同时,我市将做好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及地下水保护监管,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及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地下水储备制度建设。此外,我市还将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水利职责,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的涉及水利工作任务,配合省做好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涉江门市有关工作。
在推进水资源领域改革创新方面,我市将配合省推进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优化调整及水资源费分级分成机制建设。同时,完成《江门市水资源配置专项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不断优化提升全市水资源调配能力,更好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