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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缺经费?中央预算内投资来支持!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07  来源:水投策论  浏览次数:310
 摘要:3月27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工程等农林水气项目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183号),全文可参考水投策论3月28日推送的第二条或点击本文底部阅读原文。

3月27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工程等农林水气项目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183号),全文可参考水投策论3月28日推送的第二条或点击本文底部阅读原文。水投策论梳理要点如下:

支持的项目范围:

在水利、农业农村、林草、气象等领域,对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基础设施前期工作项目。

包括中央文件明确的项目、国家和地区各类规划提出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战略的项目、国家发改委文件提出的项目、对行业和地区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等。
前期工作主要指:
建设规划、工程实施方案,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及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相关的重大问题研究等。
支持的区域范围:
重点支持中央单位的重大项目,适度支持西部省份的项目,支持中央企事业单位承担的项目。
支持的规模:
中央直管项目全额安排;定额补助中央企事业单位和地方的前期项目,其中地方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60%。

其他申报和下达程序水投策论不再赘述,有兴趣可阅读文件全文(可参考水投策论3月28日推送的第二条)

水投策论认为,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是推动项目上马实施的基本前提,中央预算内投资提供支持,特别是对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有利于缓解地方项目前期工作资金不足的困境,加快项目上马,切实扩大有效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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