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联规划》,广州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具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水库、大中型水利水闸、大中型水利泵站、历史积水点、自来水厂、污水厂、农污处理设施、重点排水闸门、在建水务工程、海绵城市典型区域等11类对象,被确定为物联终端“应当建设”任务。结合各对象的物联感知建设现状,最终确定“应当建设”物联终端待完成任务所涉及的对象共计841个,其中水库47座,大中型水利水闸56座,大中型水利泵站45座,自来水厂36座,污水厂7座,农污处理设施631座,排水闸门19座;其余如山塘、湖泊、堤防、水源地、取水增压泵站、地下水、生态控制断面、排水管网等对象的物联终端建设为“建议建设”,各级部门结合实际业务需要进行建设。
广州市水务局在《物联规划》解读文件中称,全市各级水务行政主管部门、涉水单位,围绕各项物联感知监测建设任务,根据各单位实际业务及物联感知设备管理需求,可以利用广州市水务局建设的“水务物联平台”,对新建或已有的水务物联感知设备进行统一接入和管理,也可以在全市统一的水务物联感知体系框架下进行水务物联平台分节点建设,提高物联管理效率和实现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