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赣州市召开中心城区自来水“五区同价”价格调整听证会。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用水消费者、工业企业用水户、行政事业单位用水户、特种行业用水户、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代表、经营者等25人参加听证会。
据介绍,“五区同价”水价调整实施范围为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实行公共管网供水的各类用水户。目前,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现行基础水价(居民第一档用水价格)为2008年制定,标准为1.15元/吨;南康区现行基础水价为2005年制定,标准为1.30元/吨;赣县区现行基础水价为2008年制定,标准为1.45元/吨。赣州市中心城区水价为全省设区市自来水供应价格最低。
本次中心城区水价调整,首先是“五区一体化”发展的迫切需要,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其次,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对供水设施建设投入巨大,资金缺口较大;因企业售水成本大幅上涨,供水价格与成本出现严重倒挂。再次,清理供水行业收费严重影响企业效益。因此,为保障市中心城区五区供水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亟需理顺供水价格。
据了解,市中心城区已14年未调整基础水价,因供水成本上涨幅度较大,导致测算出的供水价格较高,考虑居民承受能力,此次调价控制在一定幅度,建立定期调价机制,采取分步调整到位的方式,理顺水价矛盾,形成了具体调整方案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45元/吨,非居民用水价格2.18元/吨,特种用水价格7.25元/吨。以基础水价进行比较,其中原中心城区三区调增0.3元/吨,涨幅6.1%;南康区调增0.15元/吨,涨幅11.5%;赣县区与现行水价持平。五区基础水价平均上调0.15元/吨,涨幅11.5%。
听证会上,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有关问题进行询问,听证人进行了解答。代表们一致同意《赣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五区同价”价格调整方案》,表示价格调整将有助于我市建设成为省域副中心城市,有助于城市供水事业健康、稳健发展,有助于提升市民节约用水意识,有助于促进供水企业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让市民喝上“放心水”“优质水”。
会后,市发改委将对价格调整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呈报市政府审议,并将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布。(记者刘庆元、通讯员李菁、刘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