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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约谈28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03  来源:西宁市互联网新闻中心官方澎湃号  浏览次数:335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和转供主体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前期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反弹现象。近日,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路市场监管所组织辖区28家物业公司召开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提醒告诫会。

会议对前期市市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进行了传达和解读,各物业代表就如何落实关于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政策进行了表态发言,并就当前政策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参会物业纷纷表示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防止各类不合理收费行为,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会议强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是城镇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清理规范“四供”行业收费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优化中区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物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通知》列举的各种不合理收费项目,认真进行清理整顿,对本物业价格及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禁各种不合理收费行为。

会议要求,一是各物业公司要切实提高认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学习培训。二是结合自身收费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自律,对自查出的违规收费行为要立即改正,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三是强化责任,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相关信息的公示制度,定期公示水电气暖费用收支情况,保障用户知情权,不得在代收水电气暖费用时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不得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得实施垄断行为。

下一步,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全面清理整治收费行为,着力查处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和转供主体不执行清理规范政策、收取不合理费用、强制收费、捆绑收费、垄断收费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职责,不断营造合法、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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