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全局,高位推动提质增效
市政府专文印发《泉州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意见(2021-2025年)》,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均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市政府将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列入市效能办专题督查事项,分管市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市水利局采取发提醒函,印发年度要点清单、定期现场督导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完善落实精准化项目管理和全链条责任传导机制,主要领导多次和县市区主要领导沟通协调,督促各地根据项目推进实际,科学调整工期计划安排,强化清单管理、跟踪调度,通过“点对点、面对面”督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把进度赶上来。
科学谋划,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分类分批有序推进,鲤城区、丰泽区、石狮市、泉州开发区等4个区已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晋江市已基本普及自来水,正进一步改造提升;泉港区、惠安县、台商区、洛江区、德化县、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等8个县(市、区)按照“城区大水网覆盖、镇区规模化水厂、单村集中式供水、偏远角落分散式保障”的原则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按照我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总体规划,2021年重点开展项目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部分先行工程开工;2022年全面开工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市城乡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城乡供水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汇聚合力,扩宽资金保障渠道
市县两级部门联动发力,持续加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强化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切实为明年所有项目全面开工建设提供保障。特别是在落实建设资金方面,紧紧抓住国家重视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大好机遇,全力争取专项债和政策性金融支持,将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优先纳入专项债券项目库,科学安排,合理统筹;通过银政企合作,将开发性金融优势与政府组织协调优势、企业市场竞争优势结合起来,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已落实专项债11.13亿元,获得农发行、国开行政策性金融支持授信额度29亿元。
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力举措,泉州市将全面推动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促落实”要求,压紧工作专班,压实主体责任,全力全速打响城乡供水一体化攻坚战;对项目建设涉及的用地、用林等手续,有关部门给予优先快速办理,确保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任务全面高质量完成,让农村居民在共建共享中不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