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供水“一户一表”改造范围为中心城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以总表计量的住宅楼用水户,根据“用户统一申请,双方自愿”的原则,经签订协议后实施。
《通知》明确,“一户一表”改造工程费用由地下及地表两部分组成。地下部分按照江西省规定的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标准计算,据实收取,费用由申请单位(用户)承担。地表部分是单元接水点至用户室内进户1米之内的部分,包括接通用户一个接水点确保用户能够使用,收费标准为每户每表800元,含改造管材费、人工费、利润、税金等,不含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室内超出1米的管材费用另计,用户计量装置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
《通知》对老旧小区中的特困户、五保户、低保户等自来水用户“一户一表”改造收费实行优惠政策,每户每表收费减免400元。
《通知》要求,“一户一表”改造工程须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的管材、闸阀、水表等材料,保证工程质量。改造完成后,供水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相关费用计入供水价格,不得另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