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至2020年,被告人游桂林利用担任安庆供水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6000万元供其他单位使用。2007年至2019年,利用担任安庆市自来水公司、安庆供水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经理、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发包、物资采购、人事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30.9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游桂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游桂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