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5日从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局获悉,根据《禅城区城市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方案》,从今年7月1日起,居民城市污水处理费拟将调整为0.90元/立方米左右,有关听证会6月18日举行。
低保户可免征污水处理费
禅城区目前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0.75元/立方米,其他类0.85元。按照省有关珠三角地区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8元/吨的规定,禅城污水处理费提价是大势所趋。根据禅城区公用事业局制定的污水价格调整方案,计划从2008年7月1日起将收费标准调整为居民0.90元/立方米左右,其它调整为1.08元/立方米左右。调整后,升幅分别在20%和27%左右。
根据方案,对符合5大类情况,经提出申请并通过核实后,可以免征城市污水处理费。这5类情况分别为:自备有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的污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且直接排入江河、湖泊,不使用市政排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大中小学校(不含校办企业、职业学校和教职员工的生活用水)、公立医疗机构、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佛山市政府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户;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免征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南庄镇居民及其他在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投产前仍按0.36元/立方米征收。
部分市民反映“升幅大”
针对此次提价,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有市民反映“升幅太大”,按照新标准,一户四口之家每月大约多花5元左右。对此,禅城区公用事业局有关负责人回应说,这次价格调整方案是通过对城市污水处理成本的测算,并充分考虑禅城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提出的。
“按目前收费标准,污水处理资金缺口巨大,将严重影响全污水处理工作。”该负责人说,去年代收污水处理费12958万元,应支付的污水处理费14546万元。收支差额约为1600万元。随着污水处理规模的扩大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扩建,预测2008年至2010年应支付的污水处理费分别约为2.39、2.47以及2.56亿元。
据透露,禅城区物价局将在6月13日公布有关调整收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