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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创新投融资机制 支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02  来源:经济观察报  浏览次数:286
        据中国水利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的通知》强调,要创新投融资机制,依法依规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涉农财政资金等渠道,支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的决策部署,近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通过优化区域工程布局,不断推进水源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包括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和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现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农村供水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供水工作,经过多年推进,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建成农村供水工程827万处,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52%。但由于我国国情水情复杂,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农村供水工程总体规模偏小,部分地区农村供水保障能力不高。

 

 

《通知》指出,各地要依据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规划,以县域为单元,综合考虑农村人居环境、改厕、旅游和二三产业发展等用水需求,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结合水网工程建设,以实施稳定水源工程为基础,提升水源保障程度。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大水源,接入大管网,统一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标准,推行城乡供水同标准、同质量、同管理、同服务,实现城乡供水统筹发展。其他区域,因地制宜建设与改造农村供水工程,扩大规模化供水服务范围。要结合水文、气象测报信息,加快推进数字孪生供水系统建设,逐步实现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提升农村供水自动化管理与风险防范能力。

 

 

《通知》强调,要创新投融资机制,依法依规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涉农财政资金等渠道,支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坚持两手发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用足用好项目资本金和金融信贷等支持政策,推进利用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深化政银企合作,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

 

 

《通知》要求,要将“十四五”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服务农村人口的比例目标,分解至市县,细化到年度,指导督促当地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有条件地区将城市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目标到2025年,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的比例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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