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水表信息网!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禅城实行居民阶梯水价 平均涨约32%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11  来源:南方日报  浏览次数:684

  昨日(10日),佛山市禅城区物价局发出调整自来水价的通知,即日起各类用水水价平均上升约32%,其中居民用水首次实施阶梯式水价。

  水价升幅平均32.05%

  禅城区物价局经过召开价格听证会征求意见,并考虑到社会承受压力,对禅城区自来水价格进行调整。而原来水业集团提出申请报告的水价平均升幅是42%,考虑到社会承受压力,目前已经将平均升幅调到32.05%.

  据了解,自来水供水禅城区统一实行分类水价,分为居民、工业、行政、经营、特种用水。新分类的特种用水是指外轮和领取《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等用水。

  调整后的水价,居民用水升幅最低,是20.25%;工业用水、行政用水的升幅较高,都是41.67%.

  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

  从即日开始,禅城的居民用水实施阶梯式水价,水价标准分为0.95元/立方米、1.425元/立方米、1.9元/立方米3种。

  据介绍,实行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每月抄表一次,以水表度数计算。公用分摊水量不计入基准水价,对于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水,其总表水价以第一和第二级的平均水价为基础,按1.05元/立方米收取。

  根据阶梯水价的实施方案,取消农村综合水价,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农村用户或因条件限制不能实行一户一表的用水户,其总表水价以协议方式制定,报区物价局备案。

  优惠政策照顾困难家庭

  本次实施方案中有两条优惠政策,鼓励居民节约用水和照顾生活有困难的居民。

  为鼓励居民节约用水,每月用水量在15立方米及以下的居民用户,其水价按照0.85元/立方米收取。

  对持有佛山市民政部门颁发的《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特困家庭,每月用水量中的15立方米按0.79元/立方米的优惠价计收水费,当月用水量不足15立方米的按实际用水量计收费。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