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启动备用水源各项准备工作
加强供水科学管理。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加强与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掌握水源水量和水质信息,做好启动备用水源的各项准备工作;尚未建立备用水源的,抓紧制定城市水资源调配方案,落实好抗旱保障供水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用水效率,严重缺水地区要实行定量限时供水,严格控制或停止高耗水工业、服务业等用水。采用限制供水措施时,事先做好信息发布和解释工作,并保持水价稳定。供水企业要挖潜增效,最大限度满足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生产的需要。
配足应急送水车、水泵等设施设备
提升抗旱应急能力。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督促供水企业做好相关抗旱物资和应急设备的储备,配足应急送水车、水泵等设施设备,强化应急物资管理和应急抢修队伍建设,提高快速处置能力;落实供水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供水发生困难时,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和重点单位用水;强化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增加检修抢修力量,保障管网运行安全,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反映、及时抢修,减少水量损失。
查处浪费用水等行为
加强供水节水稽查力度。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供水、节水检查,重点检查用水大户、基建用水、经营性用水等情况,对违章用水、偷水、浪费用水行为,依据《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