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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加强供水节水立法工作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01  浏览次数:613
珠海市加强供水节水立法工作
2006-07-31 13:28:00 来源: 人民网

  人民网7月31日讯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为规范和加强对供水节水领域的管理,把《珠海市供水节水条例(草案)》列入了今年的常委会立法计划,并在7月份召开的第十八次常委会会议对条例进行了一审。


  珠海市属于水质性缺水的城市,不但要承担自身的用水需求,还要承担对澳门供水的重任。随着珠澳两地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供水需求大幅提高,加之咸潮的持续困扰,我市的供水形势及其严峻。首先,供水、节水方面缺少切合我市实际的法规。目前我市执行的是1984年珠海市建委公布的《自来水供用水管理章程》,至今已逾20年,已明显不合时宜。第二,水资源浪费的现象不容乐观。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的漏水率高达15%。第三,水资源缺乏统一的管理,综合开发利用机制不健全。因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供水、用水和节水的管理法规,将供水、节水的常规性管理进一步明确,将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做法以法规形式予以制度化十分必要。


  条例草案结合珠海实际,对供水、用水、节水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了细化和补充规定,为解决漏水费用分摊不公,化解民怨,将供水抄表到户政策制度化、法定化;为实现真正的节水,条例规定用水大户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的,将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为缓解干旱、咸潮等紧急情况,水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临时性供水限制;为解决欠缴水费问题,条例设置了连续60日不缴纳水费的,供水企业可以中止供水的规定。


  在条例草案一审中,常委会委员对于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农村的供水价格,节水的制度建设,供水水质的安全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理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与研究。该条例草案将在年内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郝湘军)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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