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以往相比,民用性质的欠费在欠费总额中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尽管近两年自来水水费的回收率在98%以上,拖欠比例只占很小一部分,但这个很小的比例所涉及的金额却十分巨大。据上水市南公司营业所的归类分析,目前民用欠费最多的为合用总表户欠费,包括老式工房居民合用总表、居民与单位合用总表、农村总表、住宅小区总表;其次为企业倒闭或濒临倒闭欠费以及大面积纠纷欠费,包括住户与原动迁、开发单位“矛盾转嫁”等。
据了解,欠费形成后要加以解决,通常艰难。位于漕宝路上的一个小区由深圳一家公司开发,有居民3000多户,商业网点100多家。开发商为了节省费用,不向供水部门申请专门管道,而是将造房时用的施工用表作为总水表,再加上其内部管网采用劣质材料,造成水质极差,居民反响很大,强烈要求改善水质、实施分表到户。而开发商由于经营问题已被法院查封,种种因素导致该处从1999年2月开始欠缴水费,至2004年12月共计欠缴614万元。上水市南公司营业所多次、多方积极寻求妥善解决方案,终于在2004年12月,以“先垫资、后回收”的方法,完成该地全部改造,开始按户抄表收费。2005年以后,才按协议规定开始陆续回收所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