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导疫情防控 强化主体责任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连日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开展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和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疫情防控及水质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重点检查各单位出入口健康监测和工作人员健康管理、防疫物资准备、应急预案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同时对二次供水设施水池清洗消毒情况和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制水工艺流程、消毒、检验环节进行严格检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和水质安全主体责任。
二、依法履职尽责 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依据《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黑龙江省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和管供水人员健康体检持证情况、水源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水质净化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水质消毒措施的落实情况、水质检测及检验记录情况和蓄水池、清水池周围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二次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检查了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二次供水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储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水质自检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等,对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供水责任单位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要求各供水责任单位及管供水人员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并指导供水单位进行整改。
此次生活饮用水专项卫生监督检查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卫生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下一阶段,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将持续践行“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加强供水单位卫生安全巡查、监督、宣传和指导工作,全面强化监督执法,持续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成效,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