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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窃水逃逸第一人”归案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5-12  来源:沈阳日报  浏览次数:596
    经营浴池却想白用水——私自接设水管,被抓现行后,竟连夜拆除洗浴设施关掉浴池逃逸;接到法院判决后,东躲西藏拒不补缴水费。5月8日,记者从沈阳市城市用水稽查大队了解到,大东区涌兴池浴池经营者于某在5月7日被司法拘留。
  
    “去年,我们总共起诉了八家窃水单位,其经营者拿到起诉书或经过庭下调节后,马上补缴了水费。像于某这种窃水后逃逸、被法院判决败诉后还赖账的一个没有。”沈阳市城市用水稽查大队负责人介绍。
  
    去年1月30日,沈阳市城市用水稽查大队在用水检查时发现,该浴池营业规模与水费上缴情况严重不符。稽查人员当即用电焊对浴池水箱进行切割,发现一根不走水表的直径15毫米的自来水管线正在给水箱补水。根据《沈阳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规定,稽查人员对于某下达《违章用水通知书》,要求其补缴水费,并拆除了私接的自来水管线。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于某连夜拆除了洗浴设施和锅炉,将浴池关门后逃之夭夭。
  
    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一纸诉状将于某告上法庭。去年10月17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于某付给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水费3.8万多元;自去年2月1日起,于某以本金3.8万多元按日千分之三付给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滞纳金。
  
    于某接到判决书后仍东躲西藏,拒不补缴水费。多次调节无效后,法院执行人员在其家里蹲点守候,最终使于某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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