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农村饮水安全底线。加大对脱贫地区农村饮水安全监测频次,维护已建工程成果,进一步提高水质保障水平。加快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确保2022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
二是围绕产业兴旺和粮食安全,着力推进农田灌排工程建设。推进脱贫地区符合条件的大中型灌区开展前期工作,加快在建大中型灌区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动优先将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建成高标准农田。
三是围绕乡村防洪减灾,加大水旱灾害薄弱环节建设。开展脱贫地区大江大河干流河道整治及堤防达标建设,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推进控制性枢纽建设,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蓄滞洪区布局优化调整和建设。继续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围绕乡村生态宜居,开展水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支持脱贫地区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五是围绕区域发展战略,提升乡村振兴供水保障能力。支持脱贫地区做好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加快推进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中小型水库建设。
六是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水利管理服务能力。强化脱贫地区水利工程管理,加强人才培养,实施科技帮扶,抓好水利劳务帮扶工作。
七是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做好水利帮扶工作。加大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开展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