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向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划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10703023003GB00016号)的请示》(绵自然资规土〔2022〕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你局代表市政府向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将位于经开区塘汛街道三河村、涪城区丰谷镇工农村4777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10703023003GB00016号)现状划拨给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划拨土地价款为2341.5052万元,土地用途为环境设施用地。
二、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缴清划拨土地价款后按程序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此复。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