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局把饮水安全工程作为人民群众最基本最迫切的民生工程来抓,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工作,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农村牧区供水工程摸底排查,利用中央维修养护资金971万元和自治区下达资金520万元,在全市11个旗县市区建设供水保障工程,更新改造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同时,解决了139处供水工程、244台单户净水设备存在的问题。加大推动农村牧区供水水费收缴力度,对34处千人以上工程、3964处千人以下工程进行了定价,并实施了水费收缴,收缴率达94%。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4%,集中供水率达到87%,供水保证率达到90%,农村牧区群众的供水保障水平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