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
到2025年,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重点行业单位产品用水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完善节水法规体系、节水标准体系、政策保障体系、目标管理制度、节水统计制度、节水工作协调机制、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树立一批节水典型,使节水意识深入人心,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全面彰显。
围绕这一总体目标,《规划》具体明确了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到2025年,山东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89.22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15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10%,县域节水型社会建成率达到9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5%;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9%以内;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海水淡化产能规模力争达到120万吨/天。
《规划》紧密结合《“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新要求,充分征求行业主管部门、高校和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相关企业等专家意见,完成与24个相关部门会签,落实各项任务职责分工,提出了“十四五”期间节水工作的新任务。
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规划》与《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相衔接,坚持“四水四定”原则,明确沿黄九市节水工作重点和目标。
对标非常规水利用新要求。按照《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的意见》《“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对非常规水源利用提出的新要求,重点谋划了非常规水利用重点目标任务。
加强示范引领带动。以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总抓手,全面开展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高校、节水型单位、节水型机关、节水型社区、水效领跑者等节水载体建设工作,培育遴选一批节水标杆,示范带动全社会深度节水控水。
深化水价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统筹推进水价机制改革,基本建立充分体现水资源紧缺状况,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
推进节水激励政策建设。探索制定财政扶持、金融支持以及价格等市场要素方面的节水优惠政策,加大对节水载体建设等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形成多渠道多元化节水投入机制,激活节水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