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十四五”规划(25)
前言
本次规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强工兴市、拥江兴城、文旅兴兰、环境兴人”四大战略,突出三江六岸、金兰创新城工作重点,努力将兰溪打造成为长三角居住和休闲旅游目的地,加快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规划范围为全市域行政范围,面积1313平方公里。
“十四五”发展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聚焦聚力兰溪建设“高质量的转型示范之城、长三角的浙西门户之城、国际化的全域美丽之城、现代化的古韵幸福之城”,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构建住建事业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兰溪住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努力展现新时代兰溪建设“重要窗口”的住建风采。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2.坚持智慧引领发展
3.坚持系统集成发展
4.坚持绿色发展
5.坚持统筹协调发展
三 发展目标
全面构建以人民为中心,“体系化建设、高效化运行、数字化赋能、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模式,形成城市能级显著提升、城乡发展深度融合、住房保障更加完善、设施服务更具品质、城乡风貌更具特色、建设产业更具活力、城市管理更加智慧的城乡建设事业发新局面。
01 城市能级全面提升
02 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03 城乡全域更加美丽
推进形成“美丽城区+美丽城镇+美丽乡村”一体发展的全域美丽新格局。
04 建筑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以推进设立浙江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为契机,推进工程承包模式改革,施工总承包向工程设计、施工、运维全生命周期发展,建筑业产值同比增速高于GDP增速。
05 民生保障再上台阶
基本形成以公租房为主体、其他保障形式为补充的多元化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政府投资公租房保障覆盖率达到1.8%以上。
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01 城市韧性显著增强
进一步健全市政道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公共安全体系,完善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体制机制。
07 整体智治加速推进
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深化住建系统政务服务“一网通管、一网通办、一网通服”。
到2035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
“十四五”发展主要任务
一 全面提升兰溪城市能级
01 提升完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
以丹溪大道、兰荫路等重要交通干道改造提升,环城东路等城市环线建设为重点,推进城市道路建设与路网体系优化改造专项行动。
坚持“织路网、疏堵点、接断头”,打通区域微循环路网。
推进城市慢行系统“联片成网”,推行人行道净化行动。
统筹建设非机动车道、自行车专用道、步行道和绿道,确保人行道安全。
健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提高现有停车设施使用效率。
建设智慧停车信息管理平台,“十四五”新增停车泊位3000个以上。
02 高质量推进金兰创新城建设
以“金兰同城”为统领,以构筑创新城“一芯、两环、三轴、五廊、七岛、多点”的空间联动布局结构体系为重点,把金兰创新城打造成为金华乃至浙江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以全面对接金华为重点,推进与周边婺城区、金义新区交通网络链接体系,构建内畅外联、立体多元的综合交通体系。
加快实施上华--琅琊公路工程(兰溪)、婺江大桥建设工程、衢江大桥建设工程;谋划330国道金华段外迁工程(兰溪段)、金兰快速路(金兰高架,从行知学院到金华二环线)、金兰云轨。
完善金兰创新城内部交通网络,优化提升慢行系统。
加快形成以BRT为骨干、常规公交为基础、社区巴士为微循环的公共交通体系,提升对经济开发区江南片和兰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公交服务能力。
03 高标准完善城镇给排水体系
新建80公里城乡污水管网。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成50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创建。
加快推进游埠污水处理厂改扩建,诸葛污水处理厂迁扩建;
新建10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50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04 全面提升完善绿地景观系统
重点实施三江六岸景观提升工程,
形成三江六岸完整慢游线路。
打通现状大桥断点,新建或改造跨江慢行桥。
改造公共绿地及滨水空间,增加城市居民休闲游憩空间。
05 高效能建设天然气管网系统
加大对燃气行业的安全监督力度,
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大投入推进管道燃气建设力度,完成沿351国道、314省道等敷设次高压管网20公里,中压管网90公里,建成1座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加快天然气储备调峰体系建设,确保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用气量的应急储备能力的建设要求。
二 全力提档民生保障水平
01 积极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完成一批具有示范性的城市有机更新和安置小区项目。
加快马公滩未来社区建设,谋划推进绿色社区建设。到“十四五”期末,绿色社区创建率达到50%以上。
02 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到2025年末,计划共完成38个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居民户数1.8万余户,总面积130余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3亿元。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要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03 保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力争“十四五”期间商品房销售面积年均增长6%,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年均增长8%,商品住房均价增幅控制在合理范围。
开发建设“信义居”信用信息系统,提升房产行业诚信建设水平。
04 推进物业行业规范发展
力争住宅小区物业(准物业)管理覆盖率在“”十四五期末达到80%以上。
05 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围绕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三方面,“十四五”期末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70%以上降水,城市建成区5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06 全面提升住房安全保障
三 全力推进美丽城乡建设
01 推动美丽城镇迭代升级
到2022年,全市3个小城镇创建省级美丽城镇样板,3个以上小城镇创建市级美丽城镇样板,其他小城镇达到美丽城镇基本要求。
01 深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
启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
争创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力争在“十四五”期间,通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评审验收,实现名城名镇名村规划全覆盖。
加快推进古城(桃花坞、费龙口)保护性开发,基本建成并运营。
完成全市312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
03 高质量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
到2025年,新增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7个。
04 强化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
按照一村一档要求加快建立传统村落档案。
20个国家级传统村落实行挂牌保护,打响兰溪的“中国传统建筑之乡”品牌。
05 高水平推进乡村有机更新
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打造农村现代化全国样板。
四 全面推进建筑产业发展
01 做大做强做优建筑产业
至“十四五”期末,培育资质等级高的总承包企业5家以上,建筑业总产值总量提升30%以上。
02 深入推进建筑科技创新
2025年前,全市甲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全部建立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大型工程项目全部实现信息化管理并开展BIM技术的运用,积极鼓励争创政府质量奖。
03 发展绿色建筑打造低碳城市
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全面执行《兰溪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方案》,设计执行率、实施率达到100%。
推进住宅全装修,探索完善全装修质量保险监管机制。
争创国家级装配式示范项目,打造全国首个PI装配式绿色建筑科技示范区。至“十四五”期末,获得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5项以上,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30%以上。
04 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防止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加强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管理,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制度。
规范外地进兰施工企业管理及各类涉企评比达标活动。
帮扶开拓外埠市场。
建立对外承包重点企业和大项目协调机制及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的法律援助制度。
05 全面提升施工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建成区工地标准化创建工作,项目同步纳入“数字化工地”平台监管。
至“十四五”期末,建成区标准化工地创建率达100%,全市创建市级及以上标杆工地5个。
五 全面提升智慧城市建设
01 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住建系统人工智能中枢。
02 积极推广智慧技术应用
实施一批城市建设治理专题数据库建设。
开展城市道路智慧化改造试点。
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到2025年,实现政府投资工程智慧工地建设100%覆盖。
03 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发展
“十四五”住房保障规划
一 “十三五”住房保障回顾
主要成就
01 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
出台《兰溪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操作办法》,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交易管理。
出台《兰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稿)》,扩大保障覆盖面。
02 保障组织进一步健全
发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职能。
03 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
“十三五”期间,我市共建成城北、城南安居苑保障性住房1661套,发放租赁补贴家庭793户,合计我市目前住房保障获保家庭2454户,有效解决一批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提高租赁补贴,租赁补贴标准从4320元/年.户提高到5000元/年.户。
逐步降低保障标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保障全覆盖。
04 保障服务进一步提升
住房保障申请改为“随申请、随审核、随保障”方式,实现“一证通办(身份证)”。
二 存在问题
01 公租房实物保障相对不足
近几年住房保障主要实施货币保障,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市民对增加实物配租的呼声较大。
02 后期保障管理难
保障房小区内大部分住户为低收入家庭,人员组成复杂,管理难度较大,部分住宅存在恶意欠租、损坏设施行为。
03 实物保障退出难
当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时,住户多数拒绝退租,腾退工作难度较大。
二 “十四五”住房保障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针,努力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促进城镇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住房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建立健全基本住房保障制度,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切实解决我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促进新型城市现代化建设。
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保障适度。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3.完善方式,优化结构。
4.规范管理,公平公开。
保障方式
分为租赁补贴、实物配租两种形式。
租赁补贴:是指住房保障部门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租赁补贴,由保障对象到市场上租赁相应的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将公共租赁住房出租给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在市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具体要求
01 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
加大政府投资和社会力量投资,积极筹集公共租赁住房。
02 住房保障受益覆盖面
到“十四五”期末,全市政府投资公租房保障受益覆盖率1.8%以上,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0.9%,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03 保障房小区管理水平
显著提升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三 住房保障需求预测与保障目标
“十四五”保障需求分析
通过对无房户调查摸底,预计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每年在100户左右,在此基础上,将鼓励从事公益特定工种(环卫、公交服务人员、治安联防、医护人员等)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住房保障,据此预计“十四五”期间保障需求大致为: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约500户。
“十四五”住房保障目标
完成500户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共需投入保障资金(补贴含往年在保的830户,以现5000元/户年标准测算)2825万元。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和设施维护费用750万元,共计3575万元。
四 “十四五”住房保障主要任务
01 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十四五”期间实现公租房租赁补贴500户以上。
02 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
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范围,支持通过市场租赁商品住房等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加大货币补贴保障力度,实施差别化保障。
03 提升公租房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准入退出管理。完善配租方式,定期复核保障对象情况,推广实施购买服务。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物业服务水平。
04 进一步健全房源筹集机制
鼓励通过长期租赁、购买等市场化方式,筹集符合建设标准的存量、在建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
对有住房保障需求,用工规模较大或者引进员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可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或租赁型公寓。
05 加快住房保障数字化转型
06 进一步完善保障体制机制
第五章
“十四五”规划保障措施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2.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3.强化公众参与决策
4.加强资源要素保障
5.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6.健全规划监督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