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着力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市卫生健康支队成立了由班子成员任组长的4个检查组,于4月下旬深入县区开展全市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以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水源卫生防护、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落实、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索证、水质净化消毒、水质自检等情况为主要检查内容,旨在全面了解供水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供水单位立行立改,涉及违法或拒不整改的,由卫生监督机构依法予以查处。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督促了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全面落实饮用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加强了自身卫生管理,规范了自身的经营行为,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