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安全,事关民生。近年来,资阳市两级检察机关按照上级院要求,结合资阳实际,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协力守护绿色资阳美好家园。
01
小区直饮水监管缺位
监督整改
近年来,不少居民小区出现现制现售的直饮水机。市民只需花几元钱便可在饮水机上购买到满满一大桶饮用水。“这些水究竟安不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是否到位?”不少市民对此充满疑虑和担忧。
2019年,乐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成立多个工作小组,进行实地走访。走访中发现,位于乐至县城的某新城等数个小区的现制现售水设备存在程度不同的问题。为此,检察机关开启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调查发现,这些居民小区的现制现售水设备存在安装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更换水处理材料后未进行水质检测,水质处理材料更换记录见证人未签字和记录不完整等违法违规情形,负责现制现售水设备的经营者乐至县某水设备服务部存在未按照规定建立和保存卫生管理档案、未按规定报送水质检测资料等行为,使众多不特定人员的饮用水安全得不到保障,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乐至县卫健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对直饮水设备和经营者监管不到位。
乐至县检察院向该县卫健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认真履行对现制现售水设备的卫生监管监测职能,督促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卫健部门迅速行动,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对存在问题的直饮水机和经销商进行了查处。
这几件案件的集中办理,成为全市首批直饮水机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案。
02
小区二次供水存在安全隐患
监督整改
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健康水,2020年,乐至县检察院继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乐至县某庄园等10余家高层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情况进行摸排了解。
摸排发现,个别小区未对小区内二次供水管、供水从业人员开展卫生知识培训,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未按规定每半年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未按规定每季度对二次供水设施水质进行一次检测,亦未按规定将清洗、消毒、检测情况及结果向用户公示,存在重大饮用水安全隐患。
对此,乐至县检察院依法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该县卫健、住建部门进行立案调查,并向两家单位分别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上述问题进行查处和整改,及时消除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以上两机关接到建议后,迅速整改,积极履职,取得良好效果。该案成为全市首例二次供水领域公益诉讼检察案件。
03
县城区饮用水源安全存在隐患
监督整改
城区饮用水供水水库隔离设施破损,水库周边垃圾堆放,家禽下库,钓鱼……这些违规违法行为危及饮用水水源安全。检察机关将其纳入公益诉讼检察关注的重点。
2020年,乐至县检察院对该县城区饮用水供水水库之一——某庙水库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该水库取水口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为乐至县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该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存在隔离设施多处破损,水库周边有散乱垃圾,有人在水库中违规钓鱼,周边群众饲养的鸭鹅下到水库中等问题。乐至县水务局作为对该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负有管理责任的行政主体,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饮用水保护区的边界隔离设施多处破损未修复,未对其实行封闭式管理,存在行政不作为情形,导致饮用水安全存在隐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乐至县检察院遂向乐至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履行职责,对水库一级保护区边界破损的隔离设施进行修复,实行封闭管理。乐至县水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相关设施进行了修复。同时积极开展走访,宣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法律法规,组织安装公告牌,对全县所有饮用水水库加大巡查力度,制止破坏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及垃圾堆放、家禽下库、钓鱼等污染水体的行为,维护了全县饮用水水源安全。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在饮水安全领域共立案30件,发出检察建议24件,不仅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更有力促进了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正在全面深入开展教育整顿,我们一定会努力把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动力,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食药安全、环境污染等热点问题,多办案、办好案,继续用公益诉讼检察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