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原《唐山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自2001年8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发展,推进城市供水用水的依法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上位法的相继修订、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方面暴露出一些问题,原《条例》已不适应唐山市供水用水的实际需求,制定出台一部全新的《唐山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势在必行。
据悉,新制定出台的《唐山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共8章61条。制定过程中,坚持战略、目标和问题导向,有的放矢、靶向施策,固化已有经验、推进举措创新,努力为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提供法治保障。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城市供水水源和水质、供水规划与建设、供水用水管理、供水用水设施管理与维护、二次供水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其原则精神及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均符合上位法的规定,明确了用户与供水单位的权利义务,第一次将城市供水水源和水质单列成章,并对二次供水制度进行了完善,凸显了对供水安全的高度重视。
城市供水用水事关民生和发展。《唐山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的实施,对推进唐山市供水用水的依法治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促进唐山市供水用水事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都有着重大的意义。(记者杜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