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两项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将于12月2日正式实施
河南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王国栋介绍,河南省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包括《农业用水定额》《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两部分,最早于2004年颁布实施,历经2009年、2014年两次修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约束越来越刚性,为保证用水定额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为节约用水管理提供技术依据,省水利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5月,启动了用水定额系列地方标准的新一轮修订工作。新修订的河南省《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以2020年第54号公告正式发布,将于12月2日正式实施。
节水优先!新修订的用水定额覆盖更广分类更科学合理
此次修订内容用包括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两个方面。
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方面,共修订11个行业30个类别用水定额,新增2个行业19个类别用水定额,修订后共计13个行业49个类别437项用水定额。将原标准名称“农业用水定额”修改为“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修订了术语及定义、灌溉用水定额使用说明;调整了灌溉分区,删除了调节系数,增加了灌溉基本用水定额修正系数;修订了种植业、林业灌溉用水定额,增加了油菜、红薯等用水定额;修订了畜牧业、渔业用水定额;修订了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增加了农村幼儿园和学校用水定额。
新修订的《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增加了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仪器仪表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等5个行业大类,35个行业中类152个相关产品(或类别)的用水定额。修订后,共涉及48个行业大类、165个行业中类552个产品和类别1228项用水定额(包括定额先进值和通用值)。主要修订内容是修订了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增加了部分行业产品和类别的用水定额;删除了定额调节系数,制定了定额先进值和通用值。新定额与老定额相比,单位产品用水量有较大幅度下降。
“《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与原定额相比实用性更强,在区域上更加合理。如小麦在南阳、豫东、豫北的新定额从南至北依次提高;《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中新用水定额标准的实施可以促进各行业节水减排防污,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王国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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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标准是啥?
截至目前,河南省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3%、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1%。那么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啥标准?10月1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决战脱贫攻坚 决胜全面小康”系列新闻发布会——水利扶贫专场,会上,河南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关于农村饮水安全攻坚工作的标准,水利部联合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作为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和验收销号的依据,对水量、水质、供水保证率、用水方便程度等4项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河南来说,需要满足以下标准:
在水量方面,根据丰水地区和缺水地区进行分类规定,丰水地区每人每天可获取的水量不低于40升,缺水地区每人每天可获取的水量不低于20升。
在水质方面,对于千吨万人供水工程的用水户,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规定;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中农村供水水质宽限规定;对于分散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水质需要满足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
在用水方便程度方面,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
在供水保证率方面,要大于90%,即一年365天内330天以上的时间供水能得到保障。
为解决农村供水季节性缺水问题,河南各地排查农村供水各类问题和风险隐患,结合农村供水特点和常见供水问题类型,应对干旱、洪涝灾害、管网爆管、水源污染、冰冻等季节性缺水情况,以村、以工程为单位编制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组织,落实应急供水队伍和经费,配备送水车,确保出现紧急情况能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供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