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饮水安全攻坚工作的标准,水利部联合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作为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和验收销号的依据,对水量、水质、供水保证率、用水方便程度等4项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河南来说,需要满足以下标准:
在水量方面,根据丰水地区和缺水地区进行分类规定,丰水地区每人每天可获取的水量不低于40升,缺水地区每人每天可获取的水量不低于20升。
在水质方面,对于千吨万人供水工程的用水户,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规定;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中农村供水水质宽限规定;对于分散式供水工程的用水户,水质需要满足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
在用水方便程度方面,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
在供水保证率方面,要大于90%,即一年365天内330天以上的时间供水能得到保障。
为解决农村供水季节性缺水问题,河南各地排查农村供水各类问题和风险隐患,结合农村供水特点和常见供水问题类型,应对干旱、洪涝灾害、管网爆管、水源污染、冰冻等季节性缺水情况,以村、以工程为单位编制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组织,落实应急供水队伍和经费,配备送水车,确保出现紧急情况能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供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