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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博州实施安全饮水工程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模式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30  来源: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552

 一、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进展情况

2016年,博州启动实施博乐市城乡一体化提质增效一期工程精河县城乡一体化提质增效水源工程年内完成博乐市城乡一体化提质增效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投资7200万元2017年,完成精河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升级改造提质增效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投资8693万元;采用PPP模式启动实施博乐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升级改造提质增效一期续建工程。201810月底,博乐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升级改造提质增效一期续建工程完成建设任务,完成投资3.6亿元,博乐市城区已通水,目前运行正常。

2019年,启动实施博乐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升级改造提质增效管网延伸工程、精河县城乡一体化提质增效东线工程、温泉县北部三个乡镇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目前,博乐市城乡一体化供水升级改造提质增效管网延伸工程2019年年度任务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计划秋收后组织实施;精河县城乡一体化提质增效东线工程采取引入社会资本的方式,预计9月底完成合同的签订,正式组织实施;温泉县北部三个乡镇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到位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6000万元,工程于531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2500万元,计划920日试水运行。

二、存在的问题

 2006年以前实施饮水工程的村队,受当时资金、设计标准、管材质量的约束,普遍存在年久失修、跑冒滴漏和供水不正常的现象。

 运行管理模式粗放且多样化,博乐市、精河县规模以上水厂由农村供水站进行管理,温泉县规模以上水厂由乡镇政府管理,单村水厂交由所在村委会进行管理。

 博乐市、精河县现执行的水价为2001年测算批复的水价,每方水最高价格为2.02元、最低为1.56元,阶梯水价还未落实,目前供水水价仅为运行成本的63.74%,水厂亏损运行,管理人员工资得不到保障,工程运行养护费用难以落实。

三、对策建议

 组织各县市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摸底调研,准确掌握辖区内饮水安全情况,积极利用水利专项、扶贫、兴边富民等项目资金,分年度制定建设计划,改善村队的饮水条件。

 按照自治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建立供水公司,实行专业化管理。千吨万人供水工程,建议推行企业化运营和专业化管理;千吨万人以下供水工程,建议因地制宜实行专业化公司、用水户协会、村集体或委托专人管理的模式。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的通知》要求,建议各县市人民政府在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基础上,及时制定和出台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三项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有机构和人员管理,有政策支持,有经费保障。科学合理的制定水价,明确水费收缴方式和使用范畴,对执行水价达不到供水成本的,建议县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建立县级财政或其他经费补贴制度,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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