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总结评估工作,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部署安排,2019年4月以来,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会同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组成调研评估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江苏省徐州市、陕西省渭河、湖北省宜都市和丹江口水库等6个水流产权确权试点进行了实地调研评估。
调研评估组对6个试点分别进行了现场考察,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各试点地区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以《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方案》、批复的各试点实施方案和《通知》有关要求为依据,对有关工作成果进行了查阅复核和质询研讨,对各试点地区开展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确权、水资源确权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了解了试点组织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以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对进一步推进水流产权确权工作进行了讨论。
总体上看,各试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围绕水生态空间划界、权籍调查、登记、监管和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等重点任务开展了大量工作,基本完成了试点目标,为全国开展水流产权确权积累了经验。
目前,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正按照《通知》要求,抓紧研究撰写试点总结评估报告,系统评估试点工作成效,总结改革有效路径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