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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项工作推进水资源管理 地下水超采治理华北方案先试先行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28  浏览次数:442
      2019年3月22日,即第三十二届“中国水周”第一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介绍我国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方面有关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魏山忠指出,近年来,水利部门认真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推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具体表现在:
 
1、水资源各项管控目标顺利实现——“十三五”以来全国用水总量每年控制在6100亿立方米以内,2017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2年分别降低了30%和32.9%,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显著提升。
 
2、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开展100个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和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建设等。
 
3、充分发挥南水北调东中线工程效益,黄河干流实现连续19年不断流,黑河下游东居延海连续14年不干涸。
 
4、划定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推进105个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
 
5、年压采地下水达15亿立方米,实施河北地下水回补试点,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6、在宁夏、内蒙古、河南等7省区开展水权试点,组建中国水权交易所,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此外,水利部在深刻分析我国治水矛盾变化基础上,提出了“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工作总基调。2019年,水利部还将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重点开展打好节约用水攻坚战、夯实水资源监管基础、严格取用水监督管理、着力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等四项工作。

水资源怎么监管?

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合理分水,管住用水”,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三条:强基础、严管控、促治理。
 
《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说了什么?
 
来自水利部的消息显示,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中国水科院副院长王建华表示,这是我国乃至全世界首次提出的大区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有利于最终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目标,为全球地下水超采治理提供中国样本。

行动方案的目标是,到2022年,京津冀地区在正常来水的情况下,能够做到年均压采地下水25-26亿立方米,现状超采量压减率70%左右,让2/3的地区做到采补平衡,特别是超采区城镇,力争做到全部实现采补平衡。到2035年,全面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超采亏空水量逐步填补。当然,这是一个很长的过程。海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强度,由现在的106%降到75%左右,其中地表水开发利用率大概是按50%左右控制。
 
方案提出,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王建华称,地下水超采的直接原因是开采量超过了补给量,本质是区域经济社会水资源压力超过了其承载能力。由此,也引发了河湖生态环境需水亏缺问题。所以,方案进一步提出,要重点推进“节”“控”“调”“管”等治理措施。
 
“该地区常规节水空间有限,且成本很高,因此,需要探索超常规路径和创新性技术方法。”王建华如是说。
 
继《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发布后,3月21日,水利部召开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进一步细化分解治理任务。首先,要深刻理解实施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的重大意义;其次,要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综合施策、突出重点,试点先行、久久为功。
 
综合施策,科学规划也是重要环节,例如采取全面节水、实行禁采限采、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充分利用当地水和外调水置换地下水开采、强化地下水监督管理等各种方式,取得综合和可持续治理以及保护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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