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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后两年目标已定! 农村这一刚需板块跑步入场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08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浏览次数:445
      身处乡村振兴战略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双重风向,农村饮水安全日益紧迫。尽管十年来不断通过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我国已实现81%的农村居民用上了自来水,饮水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但如何彻底根治农村饮水安全难题,仍需各方行稳致远。
 
“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今明两年要解决好饮水困难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提高600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
 
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被提上政府工作日程。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各地累计完成投资超过114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近138.97亿元,受益人口超过1.63亿人。目前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程度显著提高。
 
但在2月20日国新办举行的吹风会上,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欧青平曾坦言,“据水利部统计,还有1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没有解决,如果加上本村其他非贫困人口,这个规模会更大。”“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小,村级水厂建设标准和管理水平不高,消毒设施不够完善,这也是问题症结所在。”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曹金萍代表曾指出,相较于城市供水,农村供水工程市场吸引力较弱,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
 
另据两部委此前制定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将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的划定,2020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拟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补助投资,由原计划的2020年安排完,提前至2019年安排完,为2020年全面消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创造有利条件。
 
饮用水是广大农民的“生命线”,水源又是“生命线”上最重要的一道关口。《行动计划》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要采取水源更换、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各省要加快制修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要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或宣传牌。同时,还将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以及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
 
为在未来三年内实现饮用水安全有保障,《行动计划》明确今后一段时间内,要实施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农村人口和农村规模化供水人口比例。通过水源置换、水质净化并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等措施,加快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力度,到2020年底我国农村供水状况将进一步改善,基本完成饮水型氟超标改水任务。
 
针对后期维护难题,应明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行管理单位责任,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专业公司来打理,鼓励市场机构建设、维护一体化操作。明晰工程管理主体,建立合理的水价机制,积极推动示范水厂建设,不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促进工程长效运行。
 
顶层设计之下,包括浙江、贵州、江西、安徽在内的多个省份也竞相摁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快捷键。以浙江为例,早在2003年,“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率先在这里启动实施。为了让更多农村居民喝上高标准“大水厂“的水,当地极力拓展城市供水管网,最小限度保留单村水厂。计划到2020年,全省努力构建起以城市供水县域网为主、乡镇局域供水网为辅、单村水厂为补充的三级供水网,基本建成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的农村饮用水体系。
 
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速覆盖,“攻坚战”变成了“保卫战”。而这也意味着,一场以实施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的号角已经吹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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