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去年3月底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穿透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基础上,今年福建省又健全了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省市县乡四级党政主官全部担任“双河长”,共设河长5829名,专管员12197名、覆盖14209个村。各级河湖长主动当好“施工队长”,共组织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7126次,开展督察1873次,巡河13.9万次,发现问题1.8万个,解决了1.79万个。通过实施河湖长制,江河湖泊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有的河湖还实现了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重大转变。
近日从福建省河长办获悉,截至今年9月底,福建省已全面建立湖长制,全省10个设区市(含平潭)、84个县(市、区)、9个开发区、1078个乡镇街道的湖长制实施方案均由同级党委政府或两办印发;228个湖泊(水库)逐个设立了448名湖长,其它小微水体按片设立湖长。实现湖长制与河长制有机衔接、无缝融合,做到从区域到流域全覆盖、从大江到小河全覆盖、从湖库到池塘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