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属资源型缺水城市,再生水是重要的补充水源。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本市再生水利用规划日前获批实施,对全市具备利用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规划,以提升再生水处理能力。预计到2020年,全市再生水年利用量达到5.61亿立方米,较2017年增长58.5%。
为提高再生水利用能力,近年来,本市大力推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环外各区10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水平,预计到2019年将全面完成中心城区5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市污水处理厂均达到新地标排放标准,进一步提高全市再生水可利用量。
在此基础上,市水务部门立足本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编制完成全市再生水利用规划。计划从今年起至2020年,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新建和扩建再生水厂28座,新建再生水供水管网205.4公里,建设再生水利用节点工程12处,为全市新增再生水产能49.09万立方米/日,提高全市再生水利用水平;利用10年(2021年至2030年)时间,新建和扩建再生水厂58座,新增再生水处理能力149.11万立方米/日,确保全市再生水利用能力与本市水资源状况相适应。
此外,规划进一步明确本市再生水利用方向,计划将再生水优先安排供给用水稳定、经济效益显著的工业回用,其次供给市政杂用、景观水面补水和居民生活杂用,剩余水量供给河道生态和农业灌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