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特大好消息!大家还记得上个月,长沙水业集团为了使用户更加省心,推出了“最多跑一次”首批用水业务清单,其中多项业务通过线上办理方式已实现“0”跑,其它业务只需跑“1”次即可办理。
首先,让我们来回顾一下上期的“最多跑一次”业务有哪些吧,大家还记得吗?
第一期“最多跑一次”业务清单,其中01-06项业务通过线上办理方式已实现“0”跑,07-15项业务只需跑“1”次。
现在,长沙水业集团在此基础上更是增加了多项业务: 赔表、销户、水表检测、单位用户过户以及用水报装业务也能实现一次跑啦!
大家可通过长沙水业集团官网或长沙水业微信公众号了解业务办理所需资料及流程,其中相关表格可在长沙水业集团官网下载:登录长沙水业集团官网→客户服务→办事指南→在每项业务须知界面下载表格。
第1项 跑“1”次
赔表业务
一、办理对象:在线水表因水表遗失、损坏等原因需办理赔表的单位及个人用户。
二、所需资料
(一)单位用户
1.盖章的《长沙供水有限公司赔表业务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个人用户
个人用户需带本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三、办理方式:用户携带资料至客户服务中心或所属分公司进行申请。
四、办理时限:资料完备的情况下,当场受理,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通知用户办理结果。
第2项 跑“1”次
销户业务
一、办理对象:因房屋拆迁、工程完结等不再继续用水的个人及单位用户。
二、所需资料
(一)单位用户
1.盖章的《长沙供水有限公司水表销户业务单》
2. 用户授权委托书
3. 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个人用户
个人用户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办理方式:用户携带资料至客户服务中心或所属分公司进行申请。
四、办理时限:资料完备的情况下,当场受理,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通知用户办理结果。
第3项 跑“1”次
用户使用中水表检测业务
一、办理对象:对使用中的结算水表水量有异议的长沙供水有限公司用水用户。
二、所需资料
(一)单位用户的单位证明或个人用户的申请人身份证。
(二)《水表使用中检测申请表》,单位用户需加盖公章。
三、办理方式:用户携带资料至客户服务中心或所属分公司进行申请。
四、办理时限
(一)分公司接到用户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用户共同参与将争议表换下,并共同将争议表打封条,封条上用户和分公司签字盖章,由分公司将争议表和申请单送计量中心表库;
(二)计量中心接到检表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与计量院联系检表事项,按照与计量院的约定,每周一和周二办理送检业务,对于符合送检要求的争议表提前一天通知用户和分公司,第二天共同将争议表送湖南省计量院检定(若用户时间不便,与用户协商时间),对于不符合送检要求的在申请表上写明不能送检原因退回分公司,由分公司通知用户,并由分公司与用户协商水量水费;
(三)计量中心在接到省院检定完毕的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用户和分公司约定时间共同去省院办理结账和领取检定证书。检定合格的争议水表检定费由用户负责,不合格争议水表的检定费由供水公司负责;
(四)分公司根据检测结果10个工作日内与用户确定争议期水量水费。
第4项 跑“1”次
单位用户过户业务
一、办理对象:所有口径的单位法人用户及DN40(含)以上的个人客户办理过户业务。
二、所需资料
(一)新用户盖章的《长沙市城市供用水合同》(必备)
(二)新老用户双方盖章的《过户(更名)业务申请单》(必备)
(三)新用户盖章的《长沙供水有限公司用户信用消费协议》(必备)
(四)新用户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必备)
(五)水费发票信息函(必备)
(六)业务办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必备)
(七)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必备)
注:对于无法提供营业执照的单位可提供:
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证件;
②村委会:村委会主任身份证复印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
③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主任身份证复印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
④部队:部队负责人军官证复印件;
⑤业主委员会:业委会主任身份证复印件及在各区住建委备案的文件;
⑥项目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成立项目部的文件。
三、办理方式:用户携带资料至客户服务中心或所属分公司进行申请。
四、办理时限:资料提交完备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办结。
1.单位用户如选择银行托收缴费方式的,还需同时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详见单位用户银行托收业务须知)。
2.新建住宅项目的需提供《长沙供水过户业务前置审批单(单位)》,相关事项请参看《过户审核业务相关事项的说明》。
3.房产开发公司竣工验收移交至物业公司需签订《水费担保承诺书》。
第5项 跑“1”次
个人用水报装业务
二、所需资料
(一)《个人客户用水申请业务登记表》(并请同时参看《个人客户用水申请业务告知书》);
(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三)房产证明或相关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判决书、社区确认函等);
(四)原用水地或邻近用户缴纳水费收据(以此证明附近水源情况)。
三、办理方式:用户携带资料至客户服务中心或所属分公司进行申请。
四、办理时限:资料完备的情况下,当场受理,5个工作日装表通水。
1.办理用水申请前,请您核实名下或申请地块是否存在水费欠费、违章用水等问题。如存在,请及时至所属分公司协商解决,否则将影响业务的正常办理。
2.现场查勘如若发现申请用水地不符合供水设计规范的,暂不受理用水申请;如若存在无市政供水管网或有供水管道口径过小,水压偏低(低于0.12MPa)不具备用水条件的,将及时告知,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受理。
3.设计出图后,请您与住处周边用户协商好,确保提供和谐的施工条件。施工过程中如遇阻工,需您负责协调解决。
第6项 跑“1”次
单位用水报装业务
二、所需资料
(一)一般单位用水报装
1.用水申请报告或直接下载《单位客户用水申请业务登记表》(填写并加盖公章),并请同时参看《用水申请业务告知书(单位客户)》;
2.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法人证书);
3.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介绍信(注明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原件;
4.规划总平面图、给排水总平图或现状地形图电子图。
注:存在以下情况(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情况),需补充提供:
①基建用水及原系统内无基建用水进窗记录的正式用水进窗需补充:新建项目用水申请表原件。
②原系统内有基建用水进窗记录,现申请正式用水的进窗需补充:竣工验收报告。
③根据现场情况,如需在成型道路的市政管网上开梯需提供:规划给水管网红线。
(二)新建项目用水报装(前期项目定性)
1.《新建项目用水申请表》(必备)
2.《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必备);
3.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介绍信(注明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原件、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法人证书)必备);
4.项目用地红线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审批单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必备);
5.项目规划依据图;
6.立项批复或备案;
7.项目规划总平图(需规划部门盖章确认、标注版本即批示时间)或设计总平图(需设计院盖章方有效);
8.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批复或备案表(标注批示时间);
9.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及建筑面积复核表。
备注:为了使项目尽早开通用水,项目可分阶段提交资料,前期仅第1—4项为必备资料,第5—9项请根据项目报建进度按实提交。在管网设施分项验收前,请交齐所有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所提供的资料须附PDF格式的扫描件,并以光盘的形式提交。
四、办理时限:资料完备的情况下,业务当场受理,14个工作日装表通水。
1.办理用水申请前,请您核实名下或申请地块是否存在水费欠费、违章用水等问题。如存在,请及时至所属分公司协商解决,否则将影响业务的正常办理。
2.现场查勘如若发现申请用水地不符合供水设计规范的,暂不受理用水申请;如若存在无市政供水管网或有供水管道口径过小,水压偏低(低于0.12MPa)不具备用水条件的,将及时告知,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受理。
3.设计出图后,请您与周边用户协商好,确保提供和谐的施工条件。施工过程中如遇阻工,需您负责协调解决。
4.单位用户用水报装详细分类请参看《单位用户用水报装类别明细表》,表格如下:
另外,此次修改了调价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调价业务
一、办理对象:因用水环境、用途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用水性质或用水比例的个人及单位用户。
二、所需资料
(一)单位用户提供盖章的《长沙供水有限公司水价核定申请单》;
(二)根据实际环境与用途,提供相关证明文书(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办学证明、工商执照、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房屋竣工验收报告等);
(三)基建施工项目竣工应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四)如用户属于混合用水性质,需提交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依据及凭证;
(五)个人用户需带本人身份证明。
三、办理方式:用户携带资料至客户服务中心或所属分公司进行申请。
四、办理时限:资料完备的情况下,当场受理,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通知用户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