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月26日,自治区物价局就批复了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市供水“一户一表”改造用户出资问题的请示》(详见本报2月27日2版),但由于南宁市没有制定相应的配套、优惠措施,一直未能实行,引起市民的诸多疑问。经南宁市物价局调查研究后,最终敲定了此出资方案。
据介绍,出资方案将采取用户、供水企业、政府大体按3∶3∶4的比例来筹集,其中,政府筹集部分将通过下一步调整水价时予以解决。用户出资标准统一为:单元总表用户,统一改造的按300元/户、单独申请的按600元/户的标准出资进行改造;单位宿舍区、住宅小区、街道、城中村总表用户,统一改造的按500元/户、单独申请的按1000元/户的标准出资进行改造。需二次加压供水的用户未列入此改造范围。
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安装的内容为:改造原小区内供水管道,安装贸易结算水表,水表出户,安装水表前、后阀门,连通用户表后的水管(连通水管长度为水表后至入用户室内2米以内)。
为照顾困难群体,南宁市物价局还规定,统一用户出资标准后,对部分困难户的出资费用要实行减免,其中,五保户免一切改造费用,连续6个月以上享受南宁市低保待遇的用户减免30%的改造费用。
用户按上述标准出资后,供水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另外加收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