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力做好《鄂尔多斯市2018-2020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各项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全市工业项目违规取用水、超采区治理及入河排污口整改落实情况督査的通知》(鄂水发〔2018〕208号)要求,8月3日,鄂尔多斯市水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邱伟带领水资源管理科和市水政水资源执法局相关同志,会同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组成联合督察组,对营盘壕煤矿、纳林河二矿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召开了座谈会,对上述两个项目的取水许可办理情况、取用水及退水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要求营盘壕煤矿尽快启动矿井水深度处理系统,解决好退水问题,完善用水计量设施,尽早完善取水手续;要求纳林河二矿尽快与中煤远兴对接完善疏干水深度处理系统,解决好疏干水处理及退水问题,同时,加快取水许可手续办理办理进度。
另外,督察组对乌审旗超采区销号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和九骜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要求乌审旗水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委托编制超采区销号评估报告,督促污水处理厂尽快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销号程序及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管理办法办理报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