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不久前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大力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将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以及新建和改扩建的农田水利工程等列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重点区域。对照四部委的要求,笔者就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发出四点浅见。
首先,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与适度规模化的现代农业生产有机结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涉及以“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为基础的现代灌溉管理制度的建立,同时还涉及如何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课题。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农村大量青壮年人口进入城镇工作和生活,当中许多人将村中承包的土地流转出去的愿望日益强烈。应通过对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适度流转,变革当下传统的家户耕种现状,打破制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种植模式,为实施社会化专业化的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农业灌溉制度和水价改革政策创造条件。
其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需要科学严谨的定额灌溉管理制度。如何确定灌溉用水定额,关系到灌溉水生产率的高低和农业水权的合理分配,既涉及水资源节约利用的社会效益,更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因此,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应根据新时代国家农业发展战略,并结合农业发展实际,在现代灌溉理念指导下,以科学严谨的农作物灌溉试验为支撑,制定出符合各地农作物生产实际的定额灌溉管理制度,实现从浇地到浇作物的灌溉方式转变,将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变成可量化操作的实践。
再次,完善农田计量灌溉设施体系,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基础。近年来,一大批新建和改造的农田节水灌溉工程陆续投入使用,农业节水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但农田灌溉计量设施不到位、节水工程末端部位建设不精细,成为部分地区节水工作不容回避的短板。因此,既应适时配套一批先进的农田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同时还要考虑计量设备的耐用性和防损性,便于农田灌溉过程中的使用和维护。要本着节约办大事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利用好现有水利工程设施,尽力配齐农田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全面完善节水工程末端部位建设,解决好末端出水口到农田“最后一公里”的粗放灌溉问题。
最后,要因地制宜确定各类灌溉水价。当前,部分地区存在农田灌溉水价不均衡问题,依靠河湖多级提水灌溉的农田和地下水埋藏较深的井灌区,灌溉水价较高;紧靠大中型泵站的农田,得益于国家对大中型灌区的水价补贴政策,灌溉水价几乎可等同于福利性灌溉,大水漫灌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为此,要合理确定各类水利工程的灌溉水价,要在搞好调查、摸清底数上下功夫,以县为单位,对各类水利工程的实际运行管护成本开展全面详尽调查。要在推进改革、制定规范上下功夫,根据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总体部署,因地制宜出台各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规范性政策,分类明确水利工程灌溉水价,坚决纠正因低水价导致的粗放用水问题,使同类工程设施灌溉水价基本保持一致。要在发扬民主、科学决策上下功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涉及范围广、牵扯利益多,要多倾听社会各界尤其是农村干部群众、涉农部门、水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使水价改革方案最大限度地接地气、合民意。要在强化约束、抓好落实上下功夫,要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举措全面落地见效,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