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生态环境部。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按照水站建设安排,需地方新建水站959个,目前除海南省分洪桥断面水站外,958个站房主体已全部完工,其中937个水站已完成内外装修和辅助设施建设。需填平补齐仪器设备并进行功能升级的地方已建水站530个,其中503个已完成仪器设备填平补齐,占94.9%。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水站自查工作。959个新建水站已完成自查881个,占91.9%;530个已建水站已完成自查318个,占60%。其中,天津、云南、甘肃等3个省份已提交运维交接申请。
通报强调,下一步要积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各地要本着“质量第一”的理念,扎实推进水站工程建设,并按照水站建设技术要求,妥善解决现场勘查发现的问题,尽快申请交接。二是各运维单位要按照合同要求,对照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加快推进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三是各地环保部门和运维单位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建立友好合作的工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