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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对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资金申领不计时点“立马办”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1  来源:中国丰县网  浏览次数:533

       9日傍晚6:27,丰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业务人员拨通了丰县水利局委派会计室主管会计常敬印的手机:“常主任,还在单位吗?嗷!离开局了。辛苦一下,请马上回局,对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第七次资金申领金额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做一下用款计划。”
       没挂手机,该业务人员就把晚6:16局办公室孙伟从县政府办公室取回的常务副县长郑春伟刚签批过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第七次资金请示所定金额10345896.4元读过去。
      接下来,他又拨通了丰县财政局国库股负责人张忠志的手机,请张股长先将该笔资金的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批过后再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升级的数据迁移。“为了全县人民早天能饮上市县水源地输送来的净水”,张股长二话没说爽快配合。
      随后,该业务人员和常敬印、局国库股人员刘永帅等连夜加班进行了环环相扣的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录入系统、审批、审批、再审批工作。
       5月10日上午一上班,就对该资金立马国库直接支付。
    “财政局对城乡供水一体化太重视了,7次资金申请都是无缝对接立马办,工作作风值得学习!”丰县水投公司副总经理李德海表示。
    “对于重大资金拨付,不仅要快而且要好,遵循新任财政部长刘昆所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和干部廉洁''两个安全',要将对申领资金的合理性、合规性审核作为资金拨付的前置条件,下大气力严审细核,确保拨的准、拨的对!”丰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长段炼要求道。
      在该资金请示的初审和县政府转来办文单办复环节,丰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实行全股人员联审制,查合同付款约定、查监理认定、查水利局付款审批意见、查所附发票、查招标文件、查工程量进度报告、查形象进度、查已拨款凭证等。对于在这次资金请示中所列“根据合同,工程'基本完成'申请支付监理费127.7万元”,细查合同付款约定,进行多层次沟通说服,有理有据以“合同载明的'全部完成'不是'基本完成'”付款要件剔除了监理费127.7万元资金申领项。 
    该做法已在丰县财政局各股室、全县委派会计室和各镇(街道)财政所延展与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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