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南充日报讯昨日,我市正式启动“价格法规政策告诫制度”,市物价局专题会议告诫市辖三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管企业——水电气安装及物管收费莫乱来
记者田越报道12月21日,市物价局召开水电气安装及物业收费政策告诫会,提醒市辖三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管企业,水电气安装及物管收费不能乱来,否则将受重处。
在当天的告诫会上,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向市辖三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管企业,就市辖三区自来水户表安装工程及城市居民生活用电户表改造工程收费试行价格标准、天然气安装工程收费标准等进行告诫和提醒。各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办事,决不擅作主张。
据介绍,这是我市首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管企业,进行水电气安装及物管收费进行告诫政策提醒。从即日起,我市正式启动的价格法规政策告诫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事前监督,将“关口”前移,实行人性化管理的重要制度。该制度的启动有利于从正面警示经营者,引导经营者自我纠正,自我规范;也有利于加强政府行政服务职能,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同时增强法律法规的透明度,便于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营造良好的制止价格违法行为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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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户自来水安装收费标准
新入网户户表安装工程收费标准:
1、使用智能水表用户每户2360元;
2、使用普通水表的用户每户1890元。
老用户改造安装工程收费标准:
1、使用智能水表用户每户1160元;
2、使用普通水表的用户每户690元。
城市居民户生活用电安装收费标准:
1、一次性改造在12户以上(含12户)的公变用户,每户收取发改造工程费880元;
2、一次性改造在12户以下(不含12户)的公变用户,每户收取发改造工程费990元;
3、一次性改造的专变用户,每户收取发改造工程费990元。
城市居民户天然气安装收费标准
新用户安装收费标准:
1、户外新安装一表一热水器由2790元每户调整为2950元每户(含一表、烟道管);
2、户内新安装一户一表IC卡表由2750元每户调整为2910元每户;
3、户外新安装一表两热水器由2990元每户调整为3150元每户;
4、户外新安装两表两热水器由3340元每户调整为3500元每户(两立管)。
老用户改造收费标准:
1、只改立管及户内由500元每户调整为560元每户(表在户内、不含气表);2、拆安庭院管线一户一表由1100元每户调整为1200元每户(表在户内、不含气表);
3、拆安不含庭院管线一户一表由700元每户调整为770元每户(表改在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