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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清河行动”初显成效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6  浏览次数:449

本站讯 根据《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保护江河湖泊和生态环境,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清河行动”涵盖工矿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城镇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农业化学肥料与农药零增长、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船舶港口污染、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非法采砂、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全省渔业资源保护等10个与江河湖泊水域有关专项整治行动。

江西省领导、省级河长高度重视河长制责任落实及“清河行动”推进工作。9月22日,省长刘奇在全省“清河行动”启动暨灾后水利建设动员电视电话会上宣布启动2016年度“清河行动”。行动开始后,江西省人大副主任谢亦森、省政府副省长郑为文、省政协副主任孙菊生等分别前往上饶、修水、鄱阳湖督导“清河(湖)行动”。省级6个牵头责任部门组织各市、县对“清河行动”进行再部署、再细化,进一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台账。截至10月底,江西省河长办收集汇总各牵头单位报送的涉及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主要违法问题351个。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各省级牵头单位、各市、县(区)政府紧急行动。

江西省水利厅切实推动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专门制定《2016年全省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省各级水政部门上下联动,省水政总队全员出动,分赴11个设区市专项督导,3次组织联合执法。据统计,全省各级水政部门共查处非法采砂船121艘,拆除非法机具141台次,纠正制止违法行为263次,取缔非法砂场143家,拆除沿河猪场218家,立案查办57起,处罚金64.7万元,拘留32人,下达文书48件。萍乡市动员组织5000人次,累计清理河道200余公里,清理垃圾120余吨,清理污泥9000余立方米;婺源县财政投入2600万元收回254座山塘水库承包养殖权,实现“人放天养”,确保山塘水库水质达标;余干县委领导指挥8个单位铲除瑞洪镇双湾圩非法围堰,并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执法干警70人,调配4台挖掘机现场施工作业,将非法构筑的水闸彻底拆除。

下一步,江西省将进一步高位推进河长制,认真贯彻中央深改组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进一步健全我省河长制组织体系,科学开展试点,大力推进20%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督促各试点县、各试点乡镇及试点河湖,水质不达标河湖(段)全面建立覆盖到乡、村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河长和河湖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市、县两级河长戴“红袖章”履责,开展河湖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协调有关责任部门加大组织推进力度,掀起“清河行动”攻坚克难统一行动高潮,确保取得预期成效。进一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省级县、乡(镇)、村试点建设和自主创建。组织开展河长制主题宣传,做好河长制年度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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