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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到户为何先验水表 山东烟台水司解疑问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4-10-29  来源:烟台晚报  浏览次数:690
  烟台市自来水查表到户、收费到户、查收一次完成开始实施以来,受到广大用户好评。目前已有300多单元楼用户提出了申请。在办理过程中,部分用户对水表强制检定及取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提出疑问,为此记者专程采访了烟台市自来水公司。

  烟台水司负责人员介绍说,按照《山东省计量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安装住宅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等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应当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首次强制检定。水表做为用户与自来水公司之间的贸易结算计量器具,也在强制检定之列。烟台市区2000年以前开发的住宅楼安装的水表基本都没经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定,有很多水表存在计量不准确的问题,只有检定以后才能正确计量。2000年以后竣工的居民楼,已检定过的水表,用户出具相应的验表证明、发票后,勿须再检定。

  另外,根据《山东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规定,直径15~25mm的水表到水表检定部门检验一次25元,第一次检定费用由用户负责,以后定期检定由自来水公司负责。此次查收到户属于便民工作,本着服务于用户、便利于用户的原则,自来水公司把到户水表检定服务费定为20元,既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又有助于推动此项工作开展。据悉,烟台市自来水公司专门购置了5台手提式校表机,并安排人员车辆上门为用户服务,这也是目前国内供水行业中唯一上门进行水表校验服务的便民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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