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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16  浏览次数:651

从天津市水务局获悉,《天津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即日起正式实施,并于“十三五”期间根据该办法对全市16个区县正式开展考核,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全面推动本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建设,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考核不合格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在考核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向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抄送市水务局。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市水务局严格控制其下年度用水总量指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依法严格控制审批其新增取用水项目,市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区县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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