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项目建设,农垦总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议,阐明“节水增粮行动”的重要意义,对如何实施好“节水增粮行动”项目提出了建设目标、完成时限和总体要求。同时,总局、各管理局、农(牧)场按照国家对“节水增粮行动”领导机构的要求,全部成立了“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垦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全部参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落实了“三项制度”,由项目农(牧)场确定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选择坚持“五优原则”,即积极性高的优先、匹配资金到位的优先、有动力配套的优先、土地连片的优先、效益好的优先。
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垦区把项目建设和建后管理放在同一起点上,本着长远发展的原则,制定了垦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工程验收、工程运行和建后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工程长期持续发挥作用。为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农垦总局要求各管理局、农(牧)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挤占、挪用,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为完成2014、2015两年建设任务,去年年底建设高峰期,总局要求每10天上报一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旬报表,各管理局、农(牧)场负责人亲自查看进度表,关注进度和资金拨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垦区实行节水灌溉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监理、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省水利厅质量控制指导意见和规范验收进场产品。 2015年,垦区审计工作会议明确了“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属财政资金项目,为此,总局实施全覆盖审计,要求项目完成后各管理局、农(牧)场要及时做好财务决算、审计等工作,认清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可能造成的后果,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截至去年底,垦区按照农垦总局党委确定的目标和建设期限,全面完成了2014、2015年“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任务,增加节水能力7400万立方米,提高粮食产能6300万公斤。观光游、湿地生态游、界江风光游、北大荒夏令营等特色旅游线路。 来源:省农垦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