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节水增粮行动”?
答: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以下简称四省区)土地资源丰富,但受水资源条件制约,耕地灌溉率低,农业生产潜力未能有效发挥。为合理利用有限的水资源,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充分发挥四省区的土地资源优势,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决定,2012—2015年,支持四省区实施“节水增粮行动”。计划四年发展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800万亩。通过实施“节水增粮行动”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建立健全节水灌溉工程长效运行机制,强化管理和服务,结合工程、农艺、农机、管理等综合措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2、实施“节水增粮行动”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根据各地自然地理和经济社会条件、水土资源状况、农业生产布局和土地经营方式等,确定发展规模,合理选择技术路线、工程模式和管理方式。
(2)突出重点,连片推进。重点推广膜下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集中连片建设,规模化发展,注重形成稳定的、具有一定标准的基础设施。
(3)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部门合作,建立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
(4)建管并重,强化服务。按照建得成、用得起、管得好、长受益的要求,加强工程建设和管理,完善服务体系和技术支撑,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3、“节水增粮行动”的建设标准和目标是什么?
答:综合考虑四省区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规划目标、地方投入能力、粮食产量、增产潜力,以及生态环境、水资源等因素,2012-2015年,中央支持四省区实施“节水增粮行动”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面积控制在3800万亩。其中:黑龙江省1500万亩、吉林省900万亩、内蒙古800万亩、辽宁省600万亩。2012—2015年,国家支持我省实施“节水增粮行动”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00万亩,其中:2012年320万亩、2013年360万亩、2014年400万亩、2015年420万亩。“节水增粮行动”建设标准为每亩1100元(2012年为每亩1000元),资金投入构成为7:2:1:1(2012年为6:2:1:1)农业综合开发节水增粮行动项目资金构成始终为6:2:1:1,即:中央财政投入70%(2012年为60%)、省级财政投入20%、市县两级财政投入10%、受益农户自筹10%.按照上述建设标准和投资比例,我省今后四年实施“节水增粮行动”总投资161.8亿元,其中:2012年32亿元、2013年39.6亿元、2014年44亿元、2015年46.2亿元。通过中央支持、地方自主安排建设,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集中连片、大规模推广应用高效节水农业灌溉技术,大规模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灌溉用水系数,实现节水增粮增效的目标。
4、“节水增粮行动”主要建设内容是什么?
答:“节水增粮行动”主要建设内容是发展用于高效节水灌溉的各类喷灌工程,如:大型时针式喷灌工程、中型卷盘式喷灌工程、小型管道移动式喷灌工程、膜下滴灌等微灌工程。
5、“节水增粮行动”资金投入来源是什么?
答:按照“适当调整存量资金,主要依靠增量投入”的原则,中央财政安排或地方财政自主安排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科技推广资金,支持实施“节水增粮行动”。地方各级财政应落实的资金,要通过公共财政预算、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其他可以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财政性资金来安排,不得将中央财政安排的其他财政支农资金或银行贷款作为地方财政落实的资金。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