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检查通过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对辖区内新村、新河、新区3家集中供水单位生产车间进行了深入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自来水厂组织领导、水处理工艺、涉水产品、水质检验、人员健康情况等方面,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各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完善的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预案,各单位水源保护区必须设置明显标识,取水口卫生防护范围内不得存在污染源。定期清洗和消毒各类贮水设施,并有完整的清洗消毒记录;各集中式供水单位所使用的涉水产品(特别是絮凝剂、助凝剂、阻垢剂、消毒剂等化学处理剂)必须符合卫生安全和产品质量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确保使用的产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合格证明;各集中供水单位应配备专兼职生活饮用卫生管理员,建立健全相关卫生管理制度及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设备和设施,落实应急措施,强化对供管水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通过检查发现,塘沽3家集中供水单位卫生设施和管理完善,化学处理剂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资料齐全,出厂水水质优良。卫生监督员要求各集中式供水单位提高卫生安全意识,落实应急措施,时刻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来源:天津日报
为保证辖区饮水卫生安全,避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滨海新区塘沽卫生监督所日前对辖区内3家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此次集中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工作夯实基础,为塘沽人民饮用水安全提供更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