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底,佛山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形成了一市辖五区(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的格局。佛山市逐步把城市可经营项目全面推向市场,并因地制宜地选择投资经营方式,从而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佛山对码头、污水和垃圾处理场、自来水厂等有经营收入的新建基础设施项目,采用BOT方式,引导社会投资者投资、建设、运营,在一定时限内收取费用获取回报;对于水利、城市道路、生态绿地等投资回报不明显的项目,则采取BT(建设—移交)方式向社会投资者招投标,由政府逐年分期还本付息外加投资收益率,减缓财政资金集中支付压力;对户外广告牌经营权、公交线路经营权以及公路桥梁、雕塑冠名权等城市可经营无形资产,则开发形成有形化项目,通过转让、拍卖、租赁、置换、抵押等方式使其进入运营状态;对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道路清扫、公厕保洁等作业市场全面放开,政府按照以量定产、以质论价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作业企业;对体育场馆、文化设施等大型公共设施的运营,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运营主体,降低管理成本。
6月中旬起,佛山市再次推出217项城市可经营项目,投资经营总额约627亿元的城市可经营项目。这些推介项目主要是以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为主,涵盖交通运输、环保生态和节能减排、“三旧”改造、市政市容、服务设施、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六大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