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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20  浏览次数:648

     ■在今年的市“两会”上,市人大代表杨冰和市政协委员杨丽就“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分别提出了建议和提案。
     ■对此社会关注、市民关心的建议提案,市水利局切实回应代表关切,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进行责任分解,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目标任务,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为百姓谋利、为政府分忧、为水利尽责”的大事、实事来抓。在广泛征求代表与市民建议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即墨、胶州等五区市相关部门,按照《青岛市农村规模化供水规划》及五区市规模化供水工程专题规划,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步伐;严格工程建设管理;不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完善建后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工程良性运行。 
     【提出背景】 
     良好的饮用水是人类健康生存必需的基本条件之一。农村饮用水安全状况是反映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让农村居民喝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不仅涉及农村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广大农村居民身体健康,也有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作为一名律师,杨冰喜欢关注时政、社会问题,农村饮用水是否安全一直是他关心的重点。随着近年来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推进,青岛市广大农村已基本实现家家有自来水。但在深入基层调研的过程中,杨冰也逐渐发现很多农村地区存在固定时段供水的情况,个别地区以一个村为单元的农村饮用水工程存在高氟、苦咸、污染等水质问题,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政府应在系统布局的情况下,加快自来水厂建设,从水厂的选址到水质标准的保障,都选择专业人士进行设计规划,保证自来水厂的质量。”杨冰说。 
     与杨冰有着相似想法的是在三业公司工作的杨丽,身处基层的她在工作中也逐渐发现:作为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饮用水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村饮水安全。对此,她认为应该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幅度提高本级财政对农村饮水安全的投入,市、区两级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要保证优先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杨冰代表和杨丽委员都认为,要改善目前的农村用水状况,最根本的是要单独设立农村供水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的规划、行业管理和监管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而与此同时,区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设立水质检测中心,负责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日常水质检测。
     “最好能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专项基金制度。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专项基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维护。”这是杨冰设想中的解决方案。
     【办理进程】
     落实农村规模化供水规划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
     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回应,推进建议提案落实。
     据市水利局工作人员介绍,市相关部门会同五区市政府,在“十二五”规划普查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了《青岛市农村规模化供水规划》及五市规模化供水工程专题规划的审查、审批工作。“我们根据新农村社区建设、行政区划调整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建设方案,确保规模化供水科学实施。”
     按照《青岛市农村规模化供水规划》,本着水源可靠,水质水量满足要求、取水方便等原则,各区市进行水厂规划选址、优化管网布置。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各区市通过设计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建设。
     严格建设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市政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观摩考评制度,对于进度相对较慢的项目,进行现场办公和协调,及时解决影响工程建设的有关问题,细化完善配套措施,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按计划实施。 
     全面落实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建设程序,落实“四制”管理。工作人员介绍,为了能够进一步落实提案,水利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针对出现的问题和难点进行调研和督查,寻求解决途径,保证了工程进度、质量和效益。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推进项目实施
     根据杨冰和杨丽在建议提案中重点提出的“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的提议,各级政府加大了资金投入和资金筹措力度。截至目前,已经竣工的规模化供水工程,各级财政累计投入约12亿元。作为2015年市办实事之一,五区市继续加大投入,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
     完善建后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在工程建设后,最根本的是如何管理运行,保障群众切身利益,记者对此专门采访了市水利局相关工作人员。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各区(市)成立了县级农村饮水安全专管机构,并设立“116”服务热线,制定供水应急预案。
     为保障水质标准,集中供水项目实施前,建设单位必须对原水水质进行化验,且达到三类水标准才能进行审批;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出厂水水质化验报告且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工程运行阶段,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用水的水质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相关部门制定抽检制度,进行水质监测。通过层层“关隘”的设置,力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为保障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资金,我市制定下发了 《青岛市农村公共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及维修资金考核奖补办法》,促进工程维护管护到位,长期发挥效益。  来源:青岛全搜索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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