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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水价“五一”起每立方米上调0.45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4-04-30  浏览次数:489
西安水价“五一”起每立方米上调0.45元
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1.50元调至1.95元,每立方米提高0.45元
  
“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1.50元调至1.95元,每立方米提高0.45元。”市民关注了很久的“水价改革”终于有了结果。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获悉,新的水价从2004年5月1日起按抄见水量执行。
  
各类用水调价情况
  
据悉,西安市自来水用户负担平均价每立方米由1.92元调至2.37元,每立方米提高0.45元。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1.50元调至1.95元,每立方米提高0.45元;工业用水每立方米由1.86元调至2.25元,每立方米提高0.39元;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由2.06元调至2.55元,每立方米提高0.49元;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由2.50元调至2.95元,每立方米提高0.45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由5.14元调至6.50元,每立方米提高1.36元。
  
水损分摊有新规
  
此次水价调整规定,供水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要严格执行1.95元/m3。未抄表到户的小区允许加收一定比例的水损。其中,供水企业正常压力能直供到多层楼的小区,总表与各户之间及分表的损耗控制在8%以内,需补压及二次加压的再加所发生的电费。实际损耗低于8%的,按实际损耗计算;实际损耗超过8%的按控制线计算分摊。
  
提高水价可以节约用水
  
水价提高了,可以产生哪些最直接的社会意义?有关人士称,逐步提高水价是节约用水的最有效措施,也是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的重要手段。水价改革及提高水价是为了促进节水,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不等于不用水或者用不起水,而是不浪费水。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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