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津市市供水价格调整情况如下: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价格由现行的1.12元/立方米调整为1.42元/立方米,工业用水价格由1.23元/立方米调整为1.56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价格由2.02元/立方米调整为2.56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4.48元/立方米调整为5.68元/立方米。另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按省、市规定的标准附加在供水价格外,随供水价格一并征收。
为确保弱势群体用水不受此次价格调整的波动,经常德市政府研究,给予城镇居民中由民政部门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的特困户和五保户免收4吨水费的优惠。